助力藏区法治建设 开创两地合作新局面----青海省律师公证管理干部培训班在学院开班

26.10.2016  19:45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律师公证管理干部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青海省司法厅近期在四川司法警官学院举办了一期全省律师公证管理干部培训班。经过前期精心筹划和准备,培训班于10月24日在我院正式开班。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青海省法律援助局局长李连才、青海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刘晓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张大立出席了开班典礼。开班典礼由青海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处长东科主持。

张大立副院长首先代表学院全体师生对出席开班典礼的各位领导和全体学员表示最热烈的欢迎,随即向远道而来的客人就学院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作了简要介绍。张院长讲到,“服务西部民族地区和谐稳定”是学院的一项重要职能,作为司法部确定的藏汉双语培训基地,近年来,我们以藏汉双语培训为依托,积极拓展服务面向,自2011年,四川、青海两地首次合作以来,已有千余名学员在我院圆满完成了各级各类培训。本期培训班在学院的举办,是两地共商培训新举措、共谋发展新思路、全力合作、友好交流结出的丰硕成果。

随后,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作了重要讲话。刘厅长对全省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取得的新成效作了简要概述,对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律师公证事业提出的新要求作了强调。刘厅长要求全体学员珍惜本次学习机会,切实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认识加强律师公证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在新的起点上更好地谋划和推进律师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建设。

开班典礼结束后,全体参训学员围绕本次培训主题及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座谈。

本期培训班的举办,是学院立足助力藏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履行服务西部民族地区和谐稳定职责的又一次主动作为,同时也丰富了两地合作的新内容,开创了两地合作的新局面。这也是学院始终坚持开放办学和“培训工作做大做强做品牌”的宗旨,不断提升办学活力、拓展培训服务面向的又一次有益探索。

培训班将开设《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若干重要问题》、《律师工作管理法规政策知识》、《公证工作管理法规政策知识》等理论课程,还将赴成都明炬律师事务所、卓安律师事务所等地进行现场教学。整个培训计划于10月29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