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游泳溺亡捞尸费网上惹争议

16.06.2015  00:28

  5月30日下午,巴州区枣林镇街道附近的河道发生一起青年溺亡事故,几天过去了,枣林镇的市民依旧纷纷热议,原因是打捞尸体者收取了家属一万元的打捞费。有人认为,收费较高;也有人认为这是市场行为,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就可。溺水尸体到底该谁来打捞,我市有没有专业的打捞队伍和成熟的打捞机制?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爆料:青年溺水身亡捞尸者收1万元

  6月8日,网友“芷紊”发微博称:天价——救人索要一万元。四川巴中市枣林镇一青年在河里洗澡不幸身亡,枣林居民李某某帮忙打捞溺水青年,索要救人费一万元人民币才肯救人。该微博发出后,引来网友众多评论,有人认为捞尸收取报酬无可厚非,但太过高昂。

  6月10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网友“芷紊”。“芷紊”说,事发当时,她在现场,亲眼看见死者家属给了打捞者1万元。当时围观的群众很多,质疑收费太高。“芷紊”还说,死者家属当时除了给打捞者1万元外,还单独给了打捞者240元的“红钱”。另外,打捞者并非李某某一人,而是李某某两兄弟。

  求证:双方协商价格尸体很快打捞上来

  6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枣林镇。经了解,事发地位于枣林电站大坝正下方。虽然才事发几天,但仍然有不少市民在河中游泳。

  枣林镇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溺水身亡的青年姓赵,平昌县人,今年20岁左右,身体有一定残疾。事发时间为5月30日下午1点左右,当时赵某某在河里游泳,后来溺水,目击者立即报警和求救。事发后,公安、消防等部门立即赶来救援,但由于河水太深,大约一两个小时后,都没能将赵某某救起来。当天下午4点左右,确认赵某某已基本无生还可能。民警称,当时赵某某的亲人来到了现场,见天色渐晚,打捞起赵某某的心情很急迫。

  民警说,按照常理,如果当时不能将溺亡的赵某某打捞起来,那么一般要等到三天后赵某某浮出水面才能更好打捞,但赵某某的家人没有接受这一建议。当时,在河中以打鱼为生的李某某兄弟也在现场,经过李某某和赵某某家属商量,赵某某家属最终决定给予1万元打捞费。

  “尸体很快就打捞起来了,当时确实给了1万元,还打了收条的。”民警告诉晚报记者,对于这笔费用,民警认为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不便多论。晚报记者在枣林镇寻找到了几名当时的目击者,都声称死者家属确实给了1万元打捞费。晚报记者试图联系上打捞者李某某本人,但民警称,李某某并非枣林镇本地人,其一年四季在各县区靠打鱼为生,不知去向。

  10000元打捞费是否过高?

  记者在枣林镇采访时,谈及此事,不少市民颇有微词。张林(化名)是当时的目击者之一,他认为,失去家人,赵某某的家属本就十分悲痛,这时候还要支付一笔数额不小的打捞费用,让人有些接受不了。

  巴城市民李平则认为,打捞者也是冒着危险深入水中打捞,付出了劳动,收取费用无可厚非。并且费用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比较合理。

  公共服务缺失?

  在巴城某机关单位上班的吴先生说,巴河每年都有市民溺水身亡的事件,既然有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理应有处置救援与打捞的专业团队。而其放任民间打捞者随意要价的行为,是管理上的缺位。“如果规范或整合一下打捞者,成立一个较规范的救援机构,或是牵头调研并推动水下救援体系的完善,肯定是效果比较好的,当然这需要多部门的推动。”

  吴先生建议,针对类似事件频发的现实,尝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样既为政府省去大量人员机构配置带来的财政支出,又能合理有效引导市场需要、健全社会救援救助体系。打捞尸体的机制以及具体执行应跳出商业框架,由一些志愿者或政府公共救助等非营利组织来协助完成。

  高价打捞合法吗?

  本报法律顾问冯剑认为,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上来讲,死者为大,尸体也具有尊严,不能被随意处理。“捞尸费用”也属劳务服务,在相关物价部门未规定价格的情况下,不能说其价格不合规,因为物价本身是由市场调节的。冯剑说:“一般来说,这种民间自发的组织并不承担法律上的强制义务,即便是对方选择不捞也是正常的。”

  我市目前尚无专业的打捞机构

  溺亡事故在我市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很多时候,都是依靠消防部门协助打捞或者靠河边渔民等人的帮助。晚报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遇到市民请求打捞溺水者遗体,消防部门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由于消防等部门没有专业的打捞队伍,一旦救援情况受限或遇上其他因素,往往不得不借助“民间力量”。晚报记者走访枣林河、巴河沿岸的部分渔民了解到,他们都参与或目击了打捞过程,也了解一些打捞费标准。

  对于打捞价格,从几百到上千不等。今年5月,南江县下两镇发生一起三名学生溺亡的事故,当时也是渔民撒网打捞,打捞总费用在3000元左右。巴河沿岸的渔民宋先生称,打捞费肯定要给的,但多少由受害者家属而定,一般都是比较吉利的数字,例如880元、1280元等。对于一万元的打捞费,宋先生也表示很吃惊。

  一旦发生意外,市民首先想到的是政府部门。我市有无专业打捞团队和打捞机制呢?昨日,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巴州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据该办公室主任苏海介绍,对于专业打捞团队及打捞机制等相关情况,目前我市尚未涉及,“一般责任都细分在社区和辖区派出所,由这些部门组织协调处理。”苏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