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学历高素质青年报名应征 七项新增优惠政策

06.07.2015  13:13

  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解读今年征兵政策

  着力提升大学生征集比例,力争达到25%以上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学历以上为主,部分地区逐步取消初中生征集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记者 张立东

  6月29日,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安排部署2015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标志着我省2015年度征兵工作正式启动。今年征兵工作如何安排?征兵政策有哪些变化?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军区参谋长杨吉贵。

  “今年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杨吉贵说,广大适龄青年可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之后按照所在镇(街)武装部的安排进行登记情况现场审核确认和初检初审。

  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青年,如果2015年继续报名应征,不需要重新注册,由本人用2014年账号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以往所录信息进行信息核验,信息更新后报名信息将自动结转为2015年度应征青年。未能上网登记的青年,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到常住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今年征兵工作从8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将适当提前。”杨吉贵告诉记者,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省会成都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年龄条件方面,男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杨吉贵介绍,今年我省将着力提升大学生征集比例,力争达到25%以上。为鼓励大学生入伍,促进兵员质量整体提升,今年,国家和我省又新增针对大学生的七项优惠政策。

  七项新增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5000多名的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2、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指标体系。鼓励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实际,将学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这样,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三类群体在完成本科学业后考研全部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四川有望扩大到50%)。

  5、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册,主要内容包括报名流程指南、优惠政策概要、学籍注册要求等,鼓励更多新生先入伍后上学。

  6、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提高高校学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标准,将本专科学生由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提高到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