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获四川首个入围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区'

09.05.2016  04:57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青川县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示范区”称号,成为全国第10个、四川省首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5月6日,青川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召开,通报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的相关情况。

  青川地处川陕甘三省结合部,生态环境得天独厚,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覆盖率达71.9%,青川生态品牌优势突出,已先后创建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基地县、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是“中国名茶之乡”和“中国茶文化之乡”,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

  青川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于2015年7月正式启动;于2015年12月22日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考评组现场评定,并于2016年3月24日获质检总局审核通过,成为全国第10个、四川省首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保护示范区涵盖3个生态原产地产品,分别为:七佛贡茶、青川黑木耳和青川竹荪。

  会上,四川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宣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名单的公告》和《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并为青川县人民政府、白龙茶叶有限公司、川珍实业有限公司颁发证书。

  “目前,青川特色产业已初步形成了规模适度、特色突出、效益良好、带动力强的发展局面。”青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刘自强介绍说,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将进一步提升青川县特色生态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扩大产品销售量,推进青川县特色产业扶贫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