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青川县财政局干部王剑波涉嫌贪污受贿被“双开”

25.05.2015  22:43

        中新四川网5月25日电(苗志勇)记者今日四川省广元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日前,经青川县委同意,青川县纪委对青川县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剑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王剑波兼任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套取公款归其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巧设名目,违规给公司职工发放津贴补贴。调查期间,王剑波还交代了其他违纪问题。王剑波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贪污、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王剑波身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剑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