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扶贫移民局组织学习《青川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

26.06.2014  21:41

6月24日,县扶贫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青川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并要求结合实际,领导干部一定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执行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一是加强局机关工作纪律和执行力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干部职工落实中央、省、市廉政纪律、各条禁令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移民工作上新台阶,确保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