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油管爆炸6官员被立案 9名企业人员被批捕

16.01.2014  15:02
核心提示:  记者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中,检察机关已对6名国家机关

  记者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中,检察机关已对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2013年“11·22”爆炸事故发生后,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及时派员赶赴事故发生地。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后,检察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围绕隐患排查整改和漏油后应急处置两个关键点,对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在输油管道隐患排查整改、日常监督管理、市政管网规划建设、应急处置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办主任、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和现场处置总指挥汪啸,开发区应急办副主任杨玉军,开发区安监局危化品处和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李本哲,青岛石化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开发区安监局石化分局局长任献文,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三,开发区安监局石化区分局副局长王成河等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另外,检察机关还派员提前介入,掌握了解公安机关对裘冬平等9名企业涉案人员立案侦查的情况,及时依法批捕。

  国务院:让事故责任人付出更大代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草案重点强化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扩大监管范围,严肃查处监管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责任人的处罚,让肇事者、责任人付出更大的代价。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