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平台被出售? 隔壁邻居要分地

19.02.2014  08:12

  巴中城管局:该小区16处平台违章搭建,多次调查处理均无果

  买房能搭上露天平台是许多业主的愿望,然而露天平台到底归谁支配管理却一直争议不断。2月18日,家住巴中市二环路丽景天城D区的何大爷向记者反映:自己家住3楼,窗户外有一处露天平台,最近邻居在那盖起了休闲亭,自己想要一部分,却遭邻居拒绝。其邻居称,该平台使用管理权是自己花钱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想要就找开发商购买。目前,巴中市城管执法局已向露天平台违建建筑住户下达拆除整改通知书。

现场:露台建休闲亭 隔壁邻居想分羹

  昨日,记者在何大爷反映的巴中市二环路丽景天城D区5单元看到,该单元楼超过20层,在3楼处有一个露天平台,而何大爷家的房屋便紧邻该平台。透过何大爷家窗户,记者看到,该平台约有40多平米,隔壁邻居已经建起了玻璃休闲屋。

  “我们要求分3米宽的空间,也好摆张桌子喝茶,但邻居就是不干,还用玻璃墙将露天平台封锁。”何大爷说。

  随后,记者从隔壁住户陈先生处了解到,这个露天平台是其2011年从开发商手中购买,陈先生拿出了购房合同,其中补充条款中的确写着“该房合计61平米的屋面平台由该业主按照规划设计合理使用”。对于邻居要3米宽的空间,陈先生称,最初没建玻璃房时找过何大爷,但他们没在家,后面给他们留了1米多宽空间,但他们还不满意,现在玻璃屋已建好,肯定不可能拆了重修。

  据了解,该小区共有16个这样的露天平台,到底露天平台归谁支配管理,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卖,住户可否随搭建,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

开发商:露天平台属邻居共同管理

  昨日,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的开发商——巴中华兴建筑有限公司,据工程科负责人介绍,该小区设计时3楼就有一个露天平台,相邻住户都只是设置了护栏,拆除护栏就可进入露天平台,并未专门设计进入露天平台的房门。

  “合同约定,露天平台应属双方住户共同管理。”开发商负责人说。而对于陈先生已签订露天平台的购买合同一事,该负责人则回应,露天平台没有所有权,仅有使用和管理权,到底是否存在买卖平台,将调查核实后再作回复。

  而巴中市建设局房产科杨科长也介绍,裙楼平台归谁所有最终要看该楼盘的设计规划方案,如果规划上已经设有专门出入口,在不影响相邻住户的情况下,该平台属于拥有进出通道一方,但裙楼平台一直存在争议,一般都是邻居互相协商支配管理,露天平台也没有产权。

房管局:如属公摊面积 开发商买卖系违规

  随后,记者联系了巴中区房管局,据当时验收测绘该小区的康经理介绍,该小区3楼的露天平台未纳入公摊面积,到底该平台归谁所有,自己也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公共平台属小区公摊面积,开发商买卖则属违规操作。

城管执法局:露天平台违规搭建就该拆

  “没有经过国土部门、建设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都属于违建,包括小区内违反房屋出让合同要求,擅自搭建的阳光房,玻璃亭也属于违建。”昨日,巴中市城管局西城片区负责人解释道,该小区16个露天平台大都存在违建现象,但每次去调查处理时,房东大门紧锁,目前,城管局已委托小区物管向业主递交拆除整改通知书,但因露天平台存在经济买卖,所以一直在等住户与开发商协商。

  但据小区物管介绍,虽然城管部门给违规搭建的16个平台业主都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这些业主均不签署,现在16个露天平台都存在一定的违规搭建现象,但违规搭建的住户都称,平台是自己花钱购买的,拥有使用权,我们也只能让平台住户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