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落实干部驻村帮扶制度

23.09.2014  11:19

      雷波县按照省州《关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三项举措,落实干部驻村帮扶制度,深入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雷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负责政策指导、技术支持及协调服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相关负责人研究部署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并制定了《关于选派干部驻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的通知》,确保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标准、科学选派。严格按照驻村干部的选拔标准,建立了“单位联系贫困村、贫困村组建工作队、干部帮扶贫困户”的帮扶模式,选派516名干部,实行2年轮换制度,深入171个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特长,扎实有效地推进驻村帮扶工作。

  安排职务、明确帮扶。县委组织部及时落实驻村干部工作岗位,安排县级机关下派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党员兼任村支部副书记、非党员兼任村主任助理,乡镇和村委会“三职”干部(含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担任村主任助理,确保驻村干部有权有责,真正发挥联络员、宣传员、战斗员的作用。(陈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