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有效助推脱贫攻坚

16.04.2018  14:47

 

  雷波县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问题来抓,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系列政策措施,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做到“三个坚持”,全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坚持及早谋划 积极实施工程项目

  2018年,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6773人,实际启动实施7749人,新建易地扶贫搬迁2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13个。早在去年6月,雷波就开展了2018年易地搬迁摸底详查、集中安置点选址、宣传发动和政策培训等工作,11月底就完成了大型集中安置点规划、选址、设计、预算、财评等工作,在2018年春节前完成大型集中安置点施工单位招投标及进场,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有效保障。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第一期9个集中安置点在春节前就确定了施工单位,招标控制价3831.3万元;第二期3个安置点在3月20日确定了施工单位,招标控制价1127.3万元,此3个项目是2019年提前实施的项目;第三期配套基础及服务设施建设在群众建房工程启动的同时,开展了招投标工作,预算价为5813.8万元,计划在5月初完成施工单位招投标。

  坚持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

  县财政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入政策,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有效保障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依托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广东佛山对口援建、宜宾翠屏区对口帮扶以及县级各部门扶贫专项资金,按照项目村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重点投向20户规模以上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推动新村尽快建成,全县积极整合广东佛山援建资金1196.4万元,宜宾翠屏区援建资金990万元,配套用于群众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和生产经营设施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所有安置点开工建设前,质监都先行介入,开工前,勘察设计部门做好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设计变更并配合各分部验收,解决好有关技术问题,质监和监理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应坚持“精准管控、公开公正、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专户专账,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县发改局会同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脱贫攻坚指挥部等部门,采取日常调度、重点抽查、专项稽查、审计验收等方式,切实加强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坚持“四统一、四自主”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在建设方式上,坚持统规统建、分散自建、自主联建、按需出资的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合理确定建房模式,做到“四统一、四自主”,即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核发补助资金、统一基础设施配套、统一质量监管。村民自主选择户型、自主选择建设单位、自主出资建设、自主议事决策。在住房面积上,坚持“保基本、守底线”的原则,妥善处理保基本与扩面积二者之间的关系,将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建房面积上限120平方米。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在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上,按实际需要建设村委会、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保证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拓宽脱贫路径,一手抓搬迁,一手抓产业培育,县农牧局同步规划畜圈供群众发展养殖业,持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积极搭建群众就业平台,确保群众种有地、养有圈、商有铺、弱有扶,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充分发挥搬迁群众的自主能动性,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引导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环境,建设新家园,过上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