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州级复核

13.11.2018  17:35

近日,凉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教育督导评估组,对雷波县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督导评估。雷波县顺利通过州级复核。

由州督导评估复核组总领队、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副主任、州政府教育总督学马布都率领的督导评估复核组,按照《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及走访等方式开展督导评估。

目前,该县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1所,其中小学5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初中6所、小学教学点81个。督导评估组分6个组点查学校15所,跑面检查学校33所。通过核算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计算出我县区域内小学校际间均衡状况差异系数为0.29;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差异系数为0.21,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均符合国家要求。

此次督导评估涉及县教育“保障机制”、“入学机会”、“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一级指标及所含23个二级指标,共100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要求在85分以上。期间,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和汇总实地走访结果,公众对雷波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为97.35%,实地走访满意度为96.77%,督导评估组认定为满意。评估组在评估过程中,没有发现涉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票否决”的情况。综合所有评估结果,督导评估组认定:雷波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已达到省定标准。依据《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认为该县已经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求。

凉山州督导评估组在完成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后,召开了座谈会,该县部分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督导评估组指出,该县教育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教学设备设施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学校音、体、美、理、化、生等设备设施存在未上架、闲置、不用或不会使用,学校管理有待加强等情况。督导评估组要求,该县针对州级复核和县级自评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对照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切实加强整改;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逐步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优化调整,着力提升教师素质,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进一步完善资料,确保数据真实统一。

雷波县表示,将对照省定标准,认真梳理此次州督导评估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强化问题导向,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强化履职尽责,加快建成教育强县,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良好的教育形象,迎接四川省级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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