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警方开展“零点行动” 连查9个“酒司机”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陈轲 记者 刘亿)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夜间交通秩序整治的迫切期望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遏制涉酒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态势,2015年5月14日零时,自贡市自流井区交警大队出动103名警力,25台警车,组成4个专项行动组,在城区王爷庙、同兴路、公园口、东方广场路口设置检查点组织开展“零点行动”,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前期辖区事故分析和摸排掌握的情况,同兴路、滨江路、公园口一线夜宵摊点较为集中。尤其是在深夜12点后,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情况突出。此次行动就是针对宵夜摊点周边区域、路段酒后驾驶行为实施封堵防控式的查缉。
行动中,全体参战民警、协警员携带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移动警务通等执勤执法装备于零时到达查缉点位,以私家车、两轮摩托车为重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累计检查过往车辆359台,查处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3起,违法人祝某被当场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达83毫克/100毫升、曾某被当场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达114毫克/100毫升、梁某被当场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达152毫克/100毫升,现3名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人正接受抽血式酒精检测,待血检结果确认后,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还查处饮了酒后驾驶机动车6起,违法人刘某被当场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达24毫克/100毫升;潘某被当场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达51毫克/100毫升;林某被当场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达73毫克/100毫升;王某被当场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达55毫克/100毫升;李某被当场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达25毫克/100毫升;张某被当场检测出血液酒精含量达48毫克/100毫升。
6名饮酒驾驶违法人分别被依法给予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行动的开展和对违法的查处,有力的震慑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