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区县级公立医院10月起药品“零加成”

23.09.2014  21:37

    新华网四川频道9月23日电(本网记者 许茹)继去年“十一”成都首批36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今年10月1日起,成都还将有33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届时,成都所有的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实现药品“零加成”,群众不必再支付15%的加价。

    按照目前实行的政策,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可在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销售。记者从成都市医改办了解到,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收费会相应进行调整,提升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比如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6元,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9元。

    记者了解到,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是成都市新医改中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对核定的收入减少额,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将通过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给予弥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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