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立32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 突出高端产业引领集聚

28.11.2013  23:13

摘要:《成都市服务业集聚区规划(2012-2020)》发布,确定建立32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突出高端产业引领集聚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28日讯(记者 张异同) 通过借鉴上海、杭州等发达城市的经验和做法,《成都市服务业集聚区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规划》)在一年多的考察研究后由市政府批准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本次规划是对(2008-2012)规划的进一步修编,旨在促进服务业尽快倍增,建设服务业核心城市和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在11月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商务局副局长张金泉就该规划的情况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服务业核心城市主阵地

32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

据悉,本次《规划》以成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天府新区建设总体规划等发展规划为依据,以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为发展重点,按照产城一体“四态”合一的理念,采取自下而上、专家评议、部门会审、综合平衡的方式,确定了32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并依据现有人口规模、城镇化水平等基础指标,合理规划各集聚区空间范围和主体功能。其中,中心城区15个,天府新区5个,二圈层其他区(市)8个,三圈层4个。

规划》还明确提出力争到2016年前,实现集聚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以上,2015年市集聚区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2016-2020年集聚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2020年市集聚区服务业增加值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000亿元以上。

空间布局

双核、十一副、十九片

据介绍,本次修编优化了空间布局,形成了“双核、十一副、十九片”的集聚区空间布局,拓展全域成都发展纵深。“双核”包括城市核心集聚区(由春熙路、东大街、人民南路沿线、骡马市片区组成)和秦皇寺集聚区(即天府新区)。“十一副”包括北部新城、金沙、红牌楼、新成华大道、大源、金融城、犀浦、皇冠湖、北部商城、城厢和涌泉等十一个城市副中心及集聚区。“十九片区”包括荷花池、金府、西部新城、新南天地、东客站、熊猫大道、武兴东部新城、西河、祥福、弥牟、新繁、永宁、航空港、德源、青城山、致和、拱辰和普兴等十九个城市片区级集聚区。

突出重点

坚持高端产业引领集聚

张金泉回答记者提问时称,本次规划以“小集聚、大均衡”为主要目标,集聚区由以往的26个增加为32个,总面积不变,每个集聚区面积缩小,核心为高端金融和商务服务业,生活等功能区迁往四周,以避免居住和产业功能不平衡,减少城市压力,提高效率。

集聚区以商务楼宇和城市综合体为主要载体,以轨道交通节点和交通枢纽为核心区域,并以商务服务业、会展业、文化创意产业、信息服务业、商贸物流业、金融业、文化旅游业、电子商务、健康产业、口岸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为主导产业,按照“双核集聚、产城一体、一区一特色”的原则进行产业布局。

中心城区和天府新区是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承担金融和商务服务等高端业态发展功能;副中心集聚区结合“中调”、“北改”和卫星城建设,分担城市功能特别是生产性服务功能;片区及集聚区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实施,重点发展具有区域和资源特色的现代服务产业,其中远郊区以旅游带动和工农业现代化为特色开展集聚区建设试点。

强化管理评审机制

提升集聚区基建和公共服务水平

集聚区内不新增住宅用地

张金泉说,为提升集聚区产业承载能力,要落实三个“70%”:一、集聚区内产业用地比例不小于总面积的70%,即零售和生活等功能用地不能超过30%;二、集聚区内原则上不新增住宅用地(不将商业用地划为住宅用地),服务业重大项目中非商业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70%;三、项目建成后,业主整体持有物业比例不小于建筑面积的70%,即业主可以出售的建筑面积不能超过30%,“此举在于鼓励业主招租”,张金泉说。

提升基建和公共服务水平

据了解,集聚区内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深入推进政务大厅进集聚区和政务服务进楼宇的“双进工程”,可为企业员工和附近居民提供便利的政务服务。

另外,据张金泉介绍,还将制定严格的评审考核机制对集聚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市政府也将对集聚区建设和高端产业发展给予重点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