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卫集团、化工集团等4家单位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14.04.2018  11:33

  4家单位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包括北京环卫集团、北京化工集团、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等

  2017年7月底至9月底,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视进驻了16个市属委办局、国有企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视。去年11月,巡视反馈结果公开。近日,各被巡视单位整改情况陆续通过市纪委官网发布。

  北京环卫集团

  破格提拔人员全部降回原职级

  集团党委制定了《北京环卫集团党委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北京环卫集团党委专项巡视整改台账》,共梳理了4个方面13类25大项42小项问题,制定了158项整改措施。

  针对违规破格、越级提拔干部多的问题,集团党委对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对违规破格提拔干部的过程进行倒查,责令相关负责人做出深刻检查。坚决纠正错误,撤销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破格提拔干部的任职决定,目前已经将2014年以来未按规定破格提拔人员全部降回原职级。同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从严执行破格提拔干部的规定》,对集团各成员企业2014年以来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深入排查,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对个别企业涉及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深入调查,根据核查结果,对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北京化工集团

  停止企业违规购买理财

  着力解决部分企业违规拆借资金,资金管理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为加强化工集团资金管理,规范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规避财务风险,已研究制订《化工集团委托贷款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对经营性、技改和开发项目的对内借款须采用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并成立风控小组进行风险评估,严格审批程序,各单位凡是进行委托贷款的,必须建立委托贷款管理制度。对于曾经涉及的违规拆借资金的企业,都立行立改,经本单位决策机构批准、签订协议并支付利息,同时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着力解决投资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理财的问题。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化工集团再次重申,各单位严禁自行购买风险性金融理财产品,依据集团公司产权代表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类产品对外投资必须由产权代表请示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外金融投资。

  针对资金资产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2017年12月份,对所属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其中,对于《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规购买理财产品的企业,经集团公司审计发现后即已责令企业整改,已分别于2014年12月、2016年4月停止进行理财,收回全部本息,未产生资金损失。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经企业自查和集团检查,未发现其他企业现存在违规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

  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全面肃清张慧光问题影响

  全面肃清张慧光问题影响,抓好张慧光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组织办机关、事业单位、监管企业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张慧光违纪违法教育警示片》。坚决铲除滋生张慧光问题的土壤,办党组认真梳理案件背后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深入查找各业务环节存在的制度漏洞、廉政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完善拒腐防变制度机制。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并实施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人员调入等8项制度。

  探索建立监管企业“四风”问题与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考核、薪酬兑现联动机制,以监管促企业“四风”问题防范。发行集团制定了《集团本部费用报销流程管理制度》《集团本部费用报销标准》,规范完善财务报销登记备注等工作,收回了违规发放的劳保费,归还了借用的下属企业车辆。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完成整改

  针对代征土地管理问题,制定出台了《北京市代征城市道路用地规划实施管理意见》,对全市代征土地转移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核对筛查,已初步摸清了底数。2018年内,建立未实施代征用地台账,组织开展未实施代征用地落图工作,部署全市未实施代征用地专项治理,加强对摸底排查出来的未实施代征用地移交工作的监管。2018年至2019年,将加强代征用地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代征用地系统,把历史遗留项目和新项目中代征土地情况纳入规划管理系统,做好审批、监管、移交等落图工作。

  针对无名道路命名问题,已制定印发了《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名称管理的意见》。列出工作计划,分类分批命名。针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涉及在施代征地块问题,已进行了项目梳理工作,将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代征用地移交工作。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配套设施规划落实需加强的问题,正在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内容、标准、空间布局及实施路径等内容进行规划和研究,并将在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规中加以落实。

  对某所属二级单位在参加学会年会期间,游览景区、报销餐费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将报销的餐费全部退回,对于涉及此问题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问责,其他人批评教育。

  针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乘坐交通工具问题,委党组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按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完成整改,对乘坐交通工具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于涉及某分局某领导违规乘坐交通工具问题的线索,驻委纪检监察组已进行初核,对当事人做出了诫勉谈话处理。

  北京晨报记者 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