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体户”结婚 办证人才市场不得推诿

22.05.2014  17:04

记者昨日从市法制办获悉,为解决广州市各类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人员“结婚难”、生育难问题,近日,市人口计生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办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挂靠人员办理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广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挂靠人员在办理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等手续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及时为其提供户口卡,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人口计生部门在为集体户口挂靠人员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时,不再需要其提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计生证明,也不再需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加盖公章。

通知》要求人口计生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为集体户口挂靠人员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本着以人为本、积极负责的态度,不得有意推诿、拖延。对有意推诿、拖延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通知》要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主动配合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做好集体户口挂靠人员日常管理、人员变动管理、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等计生管理工作,每半年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一次人员婚姻变动信息、住址变更情况及联系方式变更情况。(记者 张林 通讯员 杨伟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