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将集体合同签订率纳入对各市州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
6月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今年起至2016年,我省将用3年时间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按照攻坚计划要求,到2015年末全省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今年,省政府首次将集体合同签订率纳入对各市(州)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
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总目标是,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确保2015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2016年继续巩固和提高;着力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集体协商机制,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为确保攻坚计划顺利推行,目前全省各地正对本地区企业总数、已建工会企业数量、职工总数、集体合同覆盖职工人数、签订集体合同数量以及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数量和职工人数进行摸底,建立健全集体合同管理台账。
在推进攻坚计划过程中,我省将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同时,指导女职工较多和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开展专项协商,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或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推动其与职工重点就工资增长幅度、津贴补贴、资金分配办法、福利和劳动条件等进行协商,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推动其与职工重点围绕工资按时支付以及稳岗增效措施等内容进行协商;对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国企,重点就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分配差距进行协商。
我省将在推进企业集体协商的基础上,把行业集体协商作为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重点形式和主攻方向。在县以下区域内大力推进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服装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重点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工程计件单件、劳动定额及工资调整幅度等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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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方与企业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它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经集体协商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原标题: 集体合同签订率纳入对市州政府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