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积极扶持民企发展

21.07.2014  19:31

为抢抓灾后重建机遇,建设美好新家园,近日,雅安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改善发展环境的目标和工作措施。《意见》指出,到2016年,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320亿元,占雅安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59%以上,对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达到65%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达到50%以上。三年实现新增规模以上企业60户;培育2-3户民营企业成为上市公司;扶持壮大100户特色、优势、成长型企业;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民营企业新增10户。

意见》提出市、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建立民企“软环境”协调服务中心,依法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减少审批事项,下放权限、简化程序,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凡收费文件规定标准有幅度的,按照最低标准执行;强化民营企业品牌营销协调服务;支持民营企业扩大就业,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对组织开展企业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享受地震灾区社会保险缓缴政策的,及时办理缓缴手续。

意见》明确雅安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力度,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以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意见》还明确,政府采购将优先考虑本市民营企业的名、优、特、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