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质疑答复MSZCZY(2014)02号
雅安市名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质疑答复
MSZCZY(2014)02 号
供应商:四川佳典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西路3号第B栋3层306号
法定代表人:周红
委托代理人: 王代伟
联系电话:15608176605
被质疑人:雅安市名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彩虹南路5号
联系人:连女士
联系电话:0835-3222639
供应商四川佳典贸易有限公司因认为“雅安市名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口和计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MSZCZB2014-18号)”的采购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4年4月22日向雅安市名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雅安市名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4月22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 :
1、采购文件存在排他性等限制性条款。
2、预算价远高市场价。
二、审查情况:
收到质疑书后,我中心庚即将质疑书副本送达采购人,并报请区财政监管部门及市财政政府采购监管科,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相关的医疗器械类专家组成专家论证组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论证组出具的论证意见综合审查如下:
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带“※”号的参数为设备临床使用质量保证和方便管理的重要参数,有负偏离的仅做扣分处理,而不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因此参数不存在排他性和限制性;但该采购项目技术参数中确实存在部分倾向性、不合理和不必要的内容,专家论证组已经对招标文件提出了修改方案。
2、我中心在本次招标采购中,将财政批复的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并没有限定最低限价,投标报价低是贵公司的优势,对于节省财政资金来说更是好事,并未损害贵公司的权益。
综上,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川财采〔2010〕58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部分属实,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对采购文件作修改和调整,并推迟开标时间。
感谢贵公司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和参与,我中心会一直坚持公开平等、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欢迎贵公司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中心工作。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雅安市名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