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雅安中院副院长杨诚被提名为遂宁中院院长

19.01.2016  15:09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袁敏) 1月19日,遂宁市委六届150次常委会上,遂宁市委书记杨洪波宣读省委干部任免提名文件:省委同意提名杨诚同志任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兰新华同志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经遂宁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任命杨诚同志为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书记。

【个人事迹】

“70后”院长杨诚

推动雅安灾后重建 团队受最高法表彰

杨诚任雅安中院副院长期间,先后主持修订完善15项行政管理办法,推进完成5个科技法庭改造,协助建成4项运行系统,推进化解法院债务共计1220.9万元。通过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6个专项审判活动,有效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杨诚还在雅安中院创新推进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庭交叉阅卷,开展微博直播庭审活动等新举措。

“4·20”芦山地震发生后,杨诚第一时间参与抗震救灾,在灾区建立临时办公室和帐篷法庭,保障了灾区审判工作正常运转。灾后重建过程中,杨诚促成雅安市县两级法院17个重建项目顺利竣工,其个人因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

2013年10月,杨诚分管的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个人简历】

杨诚,男,汉族,生于1970年3月,四川乐山人,大学文化,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在雅安地区中级法院参加工作(其间:1993年8月任科员级助审员,1999年6月任审判员,2001年1月任经济庭副庭长,2001年11月任正科级审判员,2002年1月任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2002年5月任民事审判庭第三庭庭长);

2002年12月任雅安市石棉县委组织部部长;

2004年6月任雅安市石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年9月任雅安市法院副院长(其间:2008年8月任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