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政银企合作 眉山为农业发展“找钱”

06.08.2015  15:55

  眼看5000亩水稻丰收在即,7月30日,“好味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相德买回了20台烘干机,200平方米厂房扩建工程也已动工。他的资金,来自眉山市东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万元贷款,不同于以往,这次贷款的“抵押物”不是商品房,而是土地流转收益。

  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常遭遇“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此,眉山在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工作中,出台《农村新型主体信用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收益等多种抵押贷款形式,为农业发展“找钱”。

  眉山市农工委主任陈明芳介绍,眉山规定,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农产品订单抵押、保证保险等多方面政策时,由相关部门负责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建立政、银双方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出资建立风险补偿金,解决银行的“后顾之忧”。

  李相德所在的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就与金融机构确定了农机具抵押、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蔬菜大棚抵押等多个创新业务,包括“好味稻”在内的12个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已得到银行授信;在李相德贷款的同时,其所在的东坡区也从专门建立的“风险资金池”中拿出200万元作为风险金。

  林业发展也是改革的重点。作为全省首批4个金融支林示范县之一,青神县与农行眉山分行确定了全面合作关系,农行青神支行每年为青神县林产各类组织以林权抵押的方式提供授信额度不低于500万元的信贷支持,仅去年,全县就实现林业贷款总额近1.2亿元。该县金兴食品公司以茶树资产抵押贷款,置换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不仅解决了公司资金难题,还使公司融资成本降低了2.5%。

  除了创新贷款模式,眉山还变农业发展“输血”为“造血”,将财政支农资金由补贴改为投资,投资获得股份分配给项目区域农户。近期,洪雅县分别落实洪雅聚源奶牛专业合作社、槽渔滩宏益茶叶专业合作社、瓦屋山群贤林竹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将股权量化到村组,预计入股农户每年获得支农资金10%以上收益。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眉山全市金融行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19户,贷款余额达17.44亿元、新增2.95亿元。眉山市委书记李静表示,面对新一轮农村改革,该市将深化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推进政银企合作,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