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2.24”隧道施工瓦斯爆炸事故的紧急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5年2月24日13时20分许,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东延线洛带古镇隧道左洞进口端(处于停工状态)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失踪、16人受伤,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省在建公路、铁路、水电等隧道施工和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和工作措施,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严格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验收
各地和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煤矿、非煤矿山和在建公路、铁路、水电等隧道及危险性较大的桥梁施工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针对春节停产后复工复产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要制定和完善复工、复产期间各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复工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复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督促公路、铁路、水电等隧道施工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全面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在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特别是瓦斯隧道复工前,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强通风与瓦斯排放,在瓦斯浓度达到正常值以下后,方能进洞施工,严禁未经通风和瓦斯监测进入隧道施工作业。隧道施工期间,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是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和“一炮三检”等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督促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复工验收制度,未经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一律不准复工复产,瓦斯检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禁止生产作业。
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复工复产前,要加强通风管理,主扇开启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检测人员及其他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井;采掘工作面和独头巷道、采空(密闭)区气体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所有人员禁止入内。
三、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劳动技能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上岗前及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别是新工人、劳务人员、农民工,要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事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