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被确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国示范试点省

21.06.2016  02:24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2号),我省继2015年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国试点省之后,今年再次被确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国示范试点地区。按照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方案部署,我省将重点围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管、用”一体化,积极推进“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第三方机构(专家)专业指导、企业职工广泛参与、社会公众举报监督”多方联动共治,优化信息系统,突出风险辨识和排查标准清单,提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能力,加强监管执法和激励约束,探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全面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