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农民工随迁子女将全纳入城镇义务教育
本报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郝帅)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关于农民工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将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
刘利民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比例保持在80%。
前不久,国务院农民工领导小组组织6个小组,分赴6省区督察农民工工作,其中一项就是考察农民工子女在当地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小组成员之一的刘利民,带队去内蒙古考察了几所农民工子弟学校。
刘利民表示,当前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以下5方面:
一是坚持“两为主”、完善“两纳入”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二是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也拨付相应教育经费。教育部还要求学校对随迁子女与城镇学生混合编班,在教育教学中一视同仁。
三是加大财政奖补力度。
四是扩大城镇教育容量,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将解决县镇(含县城)大班额问题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五是创新教育管理,2014年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跨省转学手续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部完成。
刘利民还介绍了对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新部署:
一是不断提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全面实行按随迁子女实有人数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增强公办中小学接纳能力,体现以公办学校为主。在超大城市和义务教育资源承载力短缺的特大城市,进一步推动流入地政府出资购买民办学校学额。
二是继续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校要制定或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明确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手续、时间等,简化就读手续,规范入学程序。同时,允许一些特大城市安排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逐步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和对口直升。
三是加强随迁子女学籍管理。完善随迁子女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健全随迁子女成长档案,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学习、就业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四是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
(原标题:教育部:农民工随迁子女将全纳入城镇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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