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携带“小警钟” 念好节日廉政“紧箍咒”

05.12.2013  21:17

  随身携带“小警钟” 念好节日廉政“紧箍咒” 我省试行重大节假日廉政短信提醒制度

  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5日消息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监察厅近日出台《四川 省纪检监察机关重大节假日 廉政短信提醒制度(试行) 》,在重大节假日前夕,以 时间、人员、内容“三覆盖” 的方式,统一制作和发送廉 政短信,对党员干部等开展 廉政提醒活动。

  据了解,此为我省在强 化正风肃纪,深化“四风”治 理中,进一步提高重大节假日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 实效性所采取的举措。该短信发送时间覆盖元旦、春节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 、中秋节和国庆节等所有法 定重大节假日,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每一个节假日都能 收到温馨提醒和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提前预防,促使党员干部筑牢廉政防线,切 实做到“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健康过节”。 廉政短信提醒的主要对象包括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在职党员、干部,国有 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 员,乡镇(街道)及基层站 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 织、村(居)民委员会主要 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提醒的人员。

  廉政短信采取分级转发方式,省纪委监察厅群发 到各市(州)和归口管理单位,再逐级转发,层层确认 ,保障了每位被提醒对象都能收到。廉政短信提醒的主要内 容涵盖了贯彻落实《中国共 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 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有 关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 精神,整治“四风”突出问 题等有关要求,中央和省委 对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典型案 例。以全面的内容和生动的案例,给广大党员干部送去节日祝福、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成为了党员干部随身携带的“小警钟”。

  四川台记者王映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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