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隆昌县建立“六大机制”推进扶贫领域改革创新

15.05.2015  03:02

建立激励考核工作机制。 将扶持农村扶贫对象、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等五项指标纳入对部门的专项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将扶贫解困、建档立卡、扶贫项目建设任务纳入对镇(街道)的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任务逐级分解,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形成层层有责任,层层有任务,层层有问责,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通过申报、调查、评议、公示、审核等方式,全县识别出贫困户38414人、贫困村49个,建立了贫困户、贫困村档案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有档。制定印发了《隆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落实了49个贫困村的驻村工作组,明确了以镇(街道)为主体,县级领导包镇、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职责。将减贫对象分解落实到村、户和人,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措施明、叫得响、喊得应。根据到村到户的帮扶规划和计划,落实减贫措施,有效开展精准减贫工作。对获得专项资金有效扶持、获得行业或社会扶贫资金直接扶持、扶贫对象通过外出务工、发展生产等自身努力或得到亲朋好友资助从而使其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已经达到脱贫标准的,及时进行脱贫管理。

建立干部驻村帮扶机制。 建立市、县、镇(街道)、村四级联动扶贫工作机制,安排26个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23个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村干部共147人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对全县49个贫困村实行全覆盖,驻村干部都积极进村入户摸民情,及时了解诉求制定工作方案,当好农村政策宣传员、  致富信息员、党建指导员矛盾调解员、民生服务员,驻村帮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简化了项目审批方式,2014年、2015年均由县政府直接审批项目,逐级上报备案,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明确资金支持重点,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对象危房改造、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提高贫困群众就业和生产能力。严格按照《隆昌县扶贫开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公示、公告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

建立金融扶贫机制。 加大金融服务扶贫开发力度,金融机构积极发挥金融服务职能,通过延伸金融服务网点、开发信贷新产品、拓宽抵押物范围、加大信贷投放等方式,促进贫困地区就业增加、农民增收、农业增效,2014年,隆昌县信用联社发放贷款余额4145万元,为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立社会扶贫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参与全省统一搭建的“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平台建设工作,向省爱心扶贫网提供并发布了贫困户信息,畅通了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渠道,为社会力量与扶贫对象“点对点、面对面”帮扶搭建了桥梁。组织各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认真开展“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公益活动,广泛开展“二元捐”、单位认捐、企业自愿捐,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积极开展助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引领、资源开发等扶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