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为推进精准脱贫提供纪律保障

28.03.2018  21:05

 

  “界市镇金盆寺村原主任罗征国于2012年6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将自己的银行卡号上报镇社事办,领取低保户刘某等3人低保金9000余元,2016年12月罗征国主动退还了上述资金。2017年3月,罗征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四川省隆昌市纪委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隆昌市纪委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作为信访受理、执纪审查、通报曝光和问责追究的重点,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开通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受理电话专线,建立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广受理、先流转、快报结的绿色通道。同时,深入一线排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常态化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贫困户入户调查活动,开展廉情访谈活动,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19个镇(街道)412个村(社区)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着力发现在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深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为督促问题线索承办单位高效高质查结问题,我们建立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督办制度,凡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接收、登记,建立专项台账,做到有反映必受理、必登记、必查核。对办理进展滞后的,下发督办单督办,对办理质量较差的,专题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会商报结制度,市纪委领导召集相关科室专题研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隆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确保扶贫领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隆昌市还成立5个专项督查组和12个日常督查组,随机抽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点穴式检查相结合,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扶贫领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扶贫领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截至目前,督查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22个,移交问题线索10条,立案审查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