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货车除禁入高速 还禁入其它收费公路

14.12.2013  16:19

    四川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下简称《公告》),要求自2013年12月21日起,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必须从收费站设置的专用通道(入口)驶入,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和其它收费公路。

    昨日,成都商报曾在报道中披露,根据前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从本月21日起,所有货车必须从专用入口计重后进入高速公路。对超限超载货车要劝返或改道。记者注意到,在两厅联合发布的《公告》中,除了高速公路外,“其它收费公路”也被明确纳入超限超载车辆的“禁入范围”。

    路网是贯通的,如果超载车辆是从外地驶入的,又该怎么办?《公告》明确,“已经进入高速公路和其它收费公路的超载车辆,必须就近出站驶离。

    “《公告》的出台,实际上是明确了超载货车禁入高速和其它收费公路的规定,为具体的执行提供了依据。”交警分析。据了解,交通运输部门将把《公告》发放到各运输企业、货运场站、业主、货车驾驶人并组织学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把《公告》张贴到各高速公路进出口、服务区,提高社会知晓面。

    李轶寒 成都商报记者 王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