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首设环境资源审判庭 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

07.06.2016  21:48



  今年1月,若尔盖县森林公安局在一起案件中查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12只。

    环境资源案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

    近年来,环境资源案件有所增加,审判任务日益繁重。2014年至2015年,四川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7963件,行政案件2446件,刑事案件1439件。

    在这样的情况下,四川省高院提出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6月6日,经过1个月的试运行,四川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

    环境资源审判庭共配备17人,由省高院原刑四庭庭长王世樑出任庭长。该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统一审理相关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自5月3日该法庭受案运行以来,已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09件。

    设庭意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近年来,各级法院受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数量和比例呈现出增长趋势。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四川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7963件,行政案件2446件,刑事案件1439件。其中,2015年行政案件较2014年增长93.28%。

    就在法律人士以及百姓对环境资源审判有了新期待时,省高院提出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期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6月6日,经过1个月的试运行,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日后,环境资源案件将统一在该庭审理。

    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白宗钊说,通过专门化审判,可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人员介绍,环境资源案件有自身特点,该类案件专业化程度高,受害对象往往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污染行为的损害鉴定及因果关系认定上也存在一定困难。通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打造专业化队伍,可以提高法官的认识理解,帮助法官更好地把握案件的规律。

    探索地方法院多种模式并存

    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该庭共配备17人,其中庭长1名,副庭长2名,审判人员9人,书记员5名。

    庭长王世樑说,该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将3个程序集中到该庭审理。这是因为,环境危害往往同时对个人生命、财产、自然环境资源造成损害,一个侵权行为可能同时违反行政、民事乃至刑事法律规范。“三合一”审理模式不仅可以缩短诉讼期间、节省诉讼资源,也有利于法律统一适用,保证同案同判。为此,审判人员均从具有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经历的法官中选配。

    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并不是固定模式,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二合一”,而在全国范围内,还有将执行庭纳入的“四合一”模式。

    在四川,环境资源案件较多,保护任务较重的甘孜中院、阿坝中院、巴中中院、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专门机构,攀枝花中院、南充市辖区各基层法院、巴中市恩阳区法院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合议庭,多地也正结合当地特点,酝酿筹建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看变审判专门化是“牛鼻子

    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人员介绍,自5月3日该庭受案运行以来,已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09件,“审判任务很重”。

    “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也将带来一系列改变。审判专门化是牛鼻子,显得尤为重要。”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人员介绍,在2014年,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后,一系列相应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出台,明确了法律适用。四川省高院也开展了一系列针对环境资源的调研工作,力度“明显较以前大得多”。

    在环境资源案件的受害人中,老百姓占了一定比例,维权能力比较弱,所以,四川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诉讼程序,举证责任分配,证据保存等制度上做了一系列安排,保障受害人权益。该院也将逐步健全专门审判机制,使得环境资源案件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审理。

    “环境资源需要多元共治”,目前,该院已经与省检察院、省旅游委、省科技厅等多个管理职能部门建立沟通联络,建立与环保行政机关的执法协调机制。日后,将积极调动多种社会资源,积极引导和参与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准确把握司法刑事的界限。

    庭长王世樑说,下一步,该庭将加强与各环保职能部门合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强化调研指导,为绿色发展和“美丽四川”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记者毛玉婷)

责任编辑:郑玮 来源: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