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大英法院首次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16.03.2016  18:45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闫小敏 供稿 记者 聂艳萍) 2016年3月11日,遂宁大英法院收到了申请人袁某某、邓某与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材料,申请人同时提供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袁某某和邓某是大英法院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后第一位成功受益的诉讼当事人,这标志着大英法院已成功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申请人保全担保开辟了新途径。

  诉讼当事人主要是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在判决前对财产转移、藏匿或变卖,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这对于一般民事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来讲却形成了巨大的担保压力。因此,自2015年以来,该院积极有序地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并加以规范,使其成为法院保全担保新形式。对申请人而言,因保险费率低于担保公司收取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申请人的诉讼成本,可以破解执行难、法律白条的情况;对被申请人而言,如出现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间接保护了被申请人利益;对法院而言,因专业保险公司的介入,减轻法院在担保财产审核中出现错误的风险,实现了三方共赢。

  下一步,大英法院将建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责任保险担保立、审、执衔接问题,确保审执分离,规范责任保险担保行为,保障当事人更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不断丰富通过司法获得有效权利救济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