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制度最大问题并不是“副部级待遇”

21.12.2013  16:12

日前,有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顾海兵教授,就院士退休、退出制度、院士待遇、院士兼职等方面制度的建设和改革进行分析。顾海兵认为,院士应该是一种终身的荣誉,不应该存在退休或退出,但“有院士称号的教授”可以退休。对其享有的副部级待遇,应当予以取消。关于院士的兼职,顾海兵认为,院士不应该兼任实职,在其精力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有多个虚职,而虚职的数量该由所在单位规定。(昨日《京华时报》)

我基本认同顾海兵教授的各项主张,不过关于退出和退休,我还是有一点小小的异议。假如张曙光当选了院士,现在同样东窗事发,他的院士资格要不要保留呢?我想答案不言而喻。退出制度,还是应该存在,作为一种惩戒性的措施,适用于那些有学术不端以及其他方面不适当行为(比如触犯刑律)的院士。出了问题就退出,这应当成为一条铁律。

关于院士制度,我觉得最大的问题还不是目前舆论集中关注的副部级一类的个人待遇问题。换句话说,目前的院士制度对于学术发展、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最为不利影响的,不是院士个人的待遇太高了,当然这也是严重的问题,需要大力革除。但仅仅把问题聚焦于此,恐怕院士制度的改革,只能浮之于表面。

那么院士制度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呢?是院士的学术权力不规范的问题。所谓学术权力,就是支配学术资源的能力。现实的情况是,院士的学术权力过大,且使用不规范。因此院士制度的改革,更应该着眼于规范院士的学术权力。

院士作为各学术领域的佼佼者,自然有比普通学者大得多的学术影响。这种学术影响很容易就会转化为学术权力,在学术资源的分配中占有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学术资源,主体部分仍然来自政府,并且随着政府财力的不断增强,政府资助学术研究的力度越来越大。在这些学术资源的分配上,政府相关部门仍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这就是人们诟病的“官本位”、“行政化”,这也就是某些大学教授为什么要行贿官员的原因。

但我们也要看到,至少在形式上、程序上,学术资源的分配仍然操之于学术共同体,不夸张地说,基本上所有来自政府的学术资源的分配,都是由专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决定的。政府官员要影响结果,也是需要通过专家来实现。这是一种微妙的关系。积极地来看,这有助于学术权力回归学术共同体,从而学术评价以及相应的资源分配更为合理。院士作为学术共同体中最有影响力的一个群体,在学术资源的分配中,理应遵循学术操守,以纯粹的学术标准为依据,从而引导学术研究良性运行。

但问题就出在这里,一部分院士在这方面没有带好头。在学术资源的分配中,部分院士并没有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首先是给自己攫取了过多的资源,其次就是过多地照顾了利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院士为什么兼职过多?显然是相关单位希望院士帮助他们拿到更多的资源。而院士所参与分配的资源,恰恰又是一些重大的、能够起到重要引导作用的那一部分,因此对整个学术界的风气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也由于学术界自身的“不争气”,“官本位”、“行政化”,也就愈加挥之不去。如果院士们能利用自己的“副部级”的地位,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分配学术资源,捍卫学术尊严,那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呢?院士制度的改革,重点应该在哪里?实在是无须再多说了。

(□周云 作者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