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国土局分局局长违规经商被撤职

14.01.2015  15:38

  中新网西安1月14日电(记者 冀浩凡) 记者14日从陕西省纪委获悉,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局长刘继林,因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利用职权谋利,已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记者14日登陆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看到,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负责城区地籍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以及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前期审查报批工作;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及保护措施的落实;城区土地信访,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负责人为刘继林。

  2003年,刘继林弟刘军与其妻妹田红梅作为股东出资50万元人民币创办榆林诚信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和榆林诚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11年底,刘继林妻田艳梅取得两公司的全部股权,将公司更名为陕西诚信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和陕西诚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实为一套人马。田艳梅任董事长,其妹田睿任总经理,刘继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等工作。

  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上述两公司的营业总额为1776.99万元,利润为538.24万元。2005年,刘继林同学赵世强将陕西中地测绘公司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诚信公司副总经理赵小军,刘为了照顾其公司业务,从2009年开始将其直接管辖的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的土地测绘业务指定由中地测绘公司唯一承揽,自2012年1月到2014年7月盈利49.77万元。

  据了解,刘继林违反《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特定关系人谋职利益,属于典型的经商办企业行为和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行为。

  目前,榆林市纪委、榆林市监察局已作出处分,对刘继林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完)

(原标题:陕西榆林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局长违规经商被撤职)

编辑:SN146

文章关键词: 国土局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