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从严管理干部制度:赴任县官随带家眷
最近,省委出台一系列干部管理意见和办法,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配偶随调随迁,并将此作为新提拔干部的必要条件,这一吏治新规,正在付诸实践。
今年6月中旬,在北京工作多年的韦再华的工作关系,正式从北京市疾控中心调到了安康市疾控中心。韦再华是安康市委书记郭青同志的妻子。陕西省委出台《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后,他们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积极沟通协商,最终完成了工作调动,结束了两地分居生活。
对两地奔波的干部而言,这一政策的“冰桶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五项制度都是针对领导干部提出来的,领导带头是关键,要率先响应狠抓落实,特别是干部家属随调随迁的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和落实,落实这项制度我市共涉及市级领导干部10名,这10名领导干部多数从西安过来的,政策下发以后我们专门进行座谈,大家都一致表示坚决执行省委的决定,严格按要求做好随调随迁工作。市委也将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有序推进逐步全面落实。”榆林市委书记胡志强说。
这一政策的出台,显然将打破党政干部的“双城”工作模式。
今年以来,陕西省委针对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浮”等问题,分别制定了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选派省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乡工作、加强基层干部管理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等从严管理干部的五项制度措施,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支持称赞。
《意见》规定:“已在市、县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凡没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计划逐步实现就地安家,组织部门帮助协调其安家困难。”
特色规定 吏治新风
——半年多时间调研论证
——三次省委常委会研究讨论
——各地市多次建议反复修改
这是陕西首次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的家庭地址作出具体规定。
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对此进行具体规定,陕西省的官员介绍说,《意见》主要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完成,并在今年5月中旬陕西省委的一次常委会议上得到了讨论。该《意见》要求他们要“扎根当地,融入群众”,原则上须在工作所在地安家,而不能把家安在西安或者其他城市。
“按照省委向中央基准看齐和去年省委书记赵正永在省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所强调的要严格管理和严格要求干部,我们形成了如今成文的干部管理五项新规。”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表示。
陕西省社科院政法所所长郭兴权表示,这五项制度以“严”字当头,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管理等方面都结合我省实际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要求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更实。在管理方法上变事后规范问题处理为关口前移提高准入门槛,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百姓的幸福指数,是一项不可多得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吏治新举措。
《意见》规定:“而对于今后新提拔任职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要随调随迁,并作为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
提拔新规 配偶随迁
——干部提拔使用门槛被提高
——干部使用制约机制得到前置
——制度规定为干部“镀金”堵漏
关于“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配偶随调随迁将作为新提拔干部必要条件”的新规甫一发布,便在官员圈中引起不小震动,这项意在解决干部“走读”问题的新举措引来诸多点赞。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说,市长、县长“空降”的弊端很明显,这样的领导干部往往对执政缺乏长期考量,只关注政绩,有很多短期行为。已进深水区的改革势必较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复杂和困难,也触动着更多的既得利益。因此,随调随迁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不仅彰显着政治勇气,更考量着施政智慧。
“党政领导干部负有管理服务一方、守土有责的使命。都应具有心随职在、家随岗走的奉献情怀和吃苦精神,在一地工作都要安心、安神、安业,扎根当地,融入群众。”在谈到省委日前出台的《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时,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顺民的话道出了省委出台该《意见》的情怀和初衷。
据了解,早在前5年甚至更早,陕西就开始研究解决乡镇干部“走读”现象。随着城镇化加快、交通方便,越来越多的乡镇干部在县城、市区买房居住,乡镇办公室经常找不到人,让群众办事得挑时间、赶时间。陕西新政被认为是“从市县到基层逐步解决问题的尝试”。
郭兴权表示,具体来看,对于50岁左右、到市县任职的干部来说,随迁问题不大,因为儿女都已经不是问题。对稍年轻的干部,可能家庭老人和孩子是种障碍,但是可以克服。市县领导干部是关键岗位,岗位也是少数,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心随职在、家随岗走的奉献和吃苦精神。“如果连家庭小困难都搞不定,怎么能担当重任,继续提拔使用?”
《意见》规定:“交流干部不准把家安在宾馆、酒店、招待所,防止配偶在随调期间突击提拔或违规逆向流动,禁止家属在特殊工作中享受特殊待遇。”
异地交流 安家安心
——政策实现干部类别“全覆盖”
——新规先人一步不留后路
——与本地干部配偶一视同仁
陕北某县的一位常务副县长,面临这样的苦恼,按政策规定,作为交流干部,不能把家安在西安。这意味着,家必须要安在县城,但他只是交流干部,在一定时间过后就会回到西安,只为了这一段交流任职的时间就让爱人必须放弃西安的工作随迁,这个现实让他无法接受。按规定,确有特殊情况,配偶不能随调随迁的,需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
新规严格规定,异地交流干部也被纳入“管辖范围”,这样一来,没有任何情况和个人可以凌越于法规之上。
据了解,陕西规定现有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凡没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计划逐步实现就地安家,组织部门帮助协调其安家困难。同时规定,交流任职的干部不准把家安在宾馆、酒店、招待所,防止配偶在随调期间突击提拔或违规逆向流动,禁止家属在工作生活中享受特殊待遇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曾几何时,来自五湖四海的异地交流干部不仅为当地带去了全新的发展理念、多元的人脉资源,也带去了丰富的情感基因以及可资互鉴的操行标准。对于解决一个地区干部队伍因为近亲繁殖导致的圈子屏蔽和能力矮化等突出问题起到了不容置疑的刺激作用,但凡事利弊相倚。“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灵魂。”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在近日召开的一次落实省委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座谈会上的这句话颇具意味。(记者 王国星 实习记者 江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