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企业恶意排污拒不整改 拒交1580万元罚款

09.06.2015  05:06

  因恶意排污、接连两次拒不整改等问题,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被处以158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停产整改。

  据当地村民反映,该企业近期并没停产,华商报记者昨日走访发现,企业烟囱仍向外排放浓烟,大量生产设备仍在运转。

   现状

  高考期间村民投诉企业仍未停产

  上午10时许,从福银高速进入长武县境内,一抬头就能看到前方高耸的大烟囱正排放浓浓气体,不时夹杂着黑烟。烟囱所在之处,正是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的二甲醚厂区。站在企业门前,能听到生产设备运作的轰鸣声,厂区大门紧闭,厂区南侧十余辆货车满载着煤炭等待运入厂区。 临近午时,大量工人从厂里走出,到附近生活区吃午饭,对厂内的情况,工人们不愿透露。

  27岁的小鱼是工厂附近丁家村村民,今年她家两个表兄妹都在参加高考,前几天她特地打电话给当地环保部门,希望能督促企业高考期间暂停生产,然而在得到“将给领导反映”的答复后,企业还是照常运行。

   反映

  村民痛斥企业“三宗罪”:噪音、刺鼻气味、煤渣

  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长武县二甲醚化工项目位于长武县丁家镇煤化工业园。官方公开资料显示,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达15亿元,占地987亩,项目总投资82.83亿元,由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化能源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属国有企业。

  58岁的高先生家在五里铺村,从家门前朝南看,两百多米外就是二甲醚厂,从2013年12月工厂运行以来,家里每天总能扫出一堆煤灰,最让老两口难受的是从早到晚的噪音,“吵得人受不了,门窗关紧了打电话都听不清,电视放最响都听不见,窗户都震得发抖。

  华商报记者从长武县环保局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此前县环保局对二甲醚厂进行了监测,噪音发生集中在蒸汽管道吹扫阶段,通常为70分贝左右,最高时噪音可达到87.2分贝。

  据悉,去年,村民们因噪音问题到县里上访,企业做出过回应,称将暂停每晚8点到次日8点吹扫工作并给附近村民发放耳塞,但不少村民不愿领。

  除噪音外,该厂还不时散发出刺鼻气味。60多岁的高长运家离厂区不过两三百米,去年以来,晚上他常会被刺鼻的硫酸样的臭味熏醒,窗户紧闭还能闻到臭味。长武县环保局内部人士称,村民们闻到的臭味可能是由硫化氢产生的。据环保部门检查发现,该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超标排污。

  邻近二甲醚厂区是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的办公生活区,厂区东侧是企业开辟的一处场地,附近村民反映,每天大量煤渣在这里倾倒,大风扬起的煤灰吹进房子跟沙尘暴似的,每天扫十几遍屋子还是脏。尽管现场有部分区域被遮挡,但还有不少煤渣裸露在外。

  62岁的安先生反映,近一年多来,每次一刮西北风,企业排出的气体就飘到果园,叶子上沾满了黑色的絮絮,去年大量苹果表面长出黑斑。

  华商报记者与该企业多名人士试图联系,但电话均无法打通。

   环保部门

  企业拒不执行处罚 决定移交司法部门

  面对1580万元的超大罚单,企业现在认缴了吗?华商报记者昨日从咸阳市环保局获悉,截至昨日,该企业仍拒不执行处罚。

  根据有关规定,咸阳市环保局已提出,对其拒不执行处罚并且长期违法生产等环境违法问题案件移交咸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并要求拘留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拒不执行的1580万元罚款,咸阳市环保局已向秦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该案,将依法办理。

  针对华商报记者反映该企业疑在“躲猫猫”,锅炉仍在正常运行的情况,环保部门表示,今日将再去检查,监督其停产整顿。

  “天价罚单”背后

  去年环保部门就下停产通知 罚金从20万涨到1580万元

  据省环保厅介绍,经此前调查,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长武县二甲醚化工项目存在多个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包括自2014年11月以来,该企业在未依法取得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生产;私自架设排污管道,利用雨水管网排污;部分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部分设施未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超标排污;未依法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等。

  早在去年11月,长武县环保局就对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但企业依旧运作。今年1月5日,咸阳市环境执法人员向该企业下达了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治、补办排污许可证,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前不得开工生产。

  30天整改期限结束后,环保部门复查发现,企业依然恶意排污且拒不整改,根据新实施的《环保法》,当地环保部门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对此前37天的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计罚,累计罚金达到740万元。

  3月15日,省环保厅向咸阳市政府下达监察通知:一是责成咸阳市政府对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长武县二甲醚化工项目立即下达停产决定。二是责成咸阳市环保局加大对上述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在项目相关环保手续未获得批复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3月17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向全社会进行公布。但到3月底第二个整改期限到期时,企业依然我行我素,甚至还发现了新的水污染问题。

  接连两次无视环保处罚决定,环保部门重新给企业算了账,从1月8日首次下达处罚决定书,到3月27日第三次检查仍旧未整改,期间整整79天,原先20万元的罚款变成了1580万元,同时要求该企业停产整改。

  华商报记者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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