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执行新规:限速低于60路段超速50%以下只警告

18.04.2014  11:58

  交警权威发布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限速40,跑个60,就超速50%;限速30,跑个60,就是超速100%……去年以来,随着驾照新规实施,超速的处罚进一步加重。不管是城区道路,国道、省道,还是高速公路,只要超速50%,就将一次扣掉12分。这让不少司机感到头痛。“一些车流稀少的地方道路,动不动限速40,甚至30,还有电子眼抓拍,一不小心就会超速,驾照的分根本不够扣。”经常驾车出差的司机姚先生感叹。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指导意见,成都已经对超速行为实施新规。其中,对于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交警将予以警告,而不罚款、扣分。

   看清了,

   以下情形不处罚

  1

  →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满足条件

   违反限速规定

   四种情形不再罚款扣分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去年年底曾发布《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最受司机们关注的要求莫过于,明确了4类只警告不罚款、扣分的情形。

  指导意见要求: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二)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三)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明确表示,成都交警已严格执行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上述指导意见。对于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路段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行为,只警告,不罚款、不扣分。

  据了解,指导意见系公安部交管局于2013年12月25日通知下发。成都市交管局表示,根据违法发生的时间,在该指导意见颁布之前产生的违法记录,按照以往的规定处理,在颁布之后产生的违法记录,则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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