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向陋习宣战”系列报道之四 车辆乱停乱放给城市“添堵”

18.03.2016  19:25

   【乱象曝光】道路常见“肠梗阻”

  近年来,南充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日益突出,既影响了道路的安全畅通,也损毁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3月17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白土坝,只见人行道上横七竖八停放着一辆辆机动车,行人几乎无法通行。在部分路段,因为人行道已经停满机动车,竟有机动车停到了非机动车道上。作为方便盲人出行的路面设施——盲道,则钻到了机动车肚下。

  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周边并不宽敞的道路左侧规划有停车场,但仍有机动车肆无忌惮地停在了医院四周街道。在这些乱停乱放车辆的夹击中,许多非机动车只得驶到马路中间,与机动车抢道。

   【市民呼声】打通“动脉”保畅通

  家住佳兆业的张女士,每天骑车到位于丝绸路的单位上班。“人行道停满了自行车、摩托车,主道两边停着机动车,随便走哪条道都不省心,而且还不安全。”张女士说,遇到交通高峰,她宁愿绕经西山去上班。“车辆乱停乱放,不仅霸占了属于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道路,而且阻碍交通,影响出行效率和交通安全。”

  市民赵先生认为,人行道毕竟不是停车场,想停就停肯定不行。他建议交警、城管等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有效落实经营店主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把路面交通管理抓到位;交通、城建部门应根据道路状况,合理设立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区域。

   【部门对策】堵疏结合“祛顽痼”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驾驶人,交警将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处以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