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服刑23年 陈满拟申请国家赔偿966万元并道歉

10.03.2016  09:17

  9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陈满代理律师王万琼处获悉,陈满及其家人商议后,决定申请国家赔偿金966万余元。该国家赔偿申请书预计将于下周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

  已写好的赔偿申请书显示,9661332.92元国家赔偿由五个方面组成,其中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赔偿申请人误工费3707555.28元。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赔偿23年申冤的费用支出计100万元。

  对于3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申请书指出,《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陈满蒙冤入狱23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脱离了正常健康的社会,成日背负着故意杀人、放火的罪名,受世人唾弃,被家人担忧。因为这23年,陈满缺失了普通人拥有的完整家庭,稳定事业,不能在双亲膝下尽孝,饱尝了人生离别之苦。

  赔偿申请书指出,《国家赔偿法》还规定,赔偿请求人有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因务工减少的收入”权利。陈满被剥夺人身自由时,就已经开办了一家装修公司并初具起色,其工资水平远远超过普通职工。因此,该笔赔偿以2015年最高法公布的职工日均平均工资为基数,申请人的误工费按照普通职工年均工资的2倍计算。

  此外,陈满在被关押期间,由于长期劳作,患上了严重的胃溃疡等疾病,需要后续长期治疗,所以赔偿申请人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承担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100万申冤费用则包括23年间,家人往返各地参加庭审,向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递交申诉材料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误工费。本案一、二审阶段聘请律师支出的律师费。申请再审阶段律师为本案申诉、调查取证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鉴定专家鉴定费。控告申诉材料的打印、复印、邮寄费等。

  除上述经济赔偿外,申请书同时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央视、人民日报、海南卫视等媒体,公开向陈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成都商报记者 张柄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