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保外就医延期3个月 医生称病情无改善

05.02.2015  11:28

  据新华社电 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获保外就医1个月期限将届满,台当局法务部门“矫正署”4日表示,经审酌相关医疗报告,决定将其保外就医期限展延3个月,至5月4日为止。   

  “随时有致死之危险

  台当局法务部门4日表示,陈水扁1月5日获准保外就医,1个月期限即将届满。此前关押陈水扁的台中监狱为了解其目前健康状况,1月29日派员前往陈水扁住处访视,并听取高雄长庚医院医疗团队的评估报告后,制作受刑人保外医治展延申请报告表报请“矫正署”。

  台“矫正署”综合访视结果与医院诊断证明书、病情评估表、医疗计划书等,认为陈水扁病况没有明显改善,仍符合“监狱行刑法”第58条“在监不能为适当医治”与“矫正署保外医治审核参考基准”第5点“病情复杂,难以控制,随时有致死之危险”状况,核准陈水扁展延保外医治3个月。展延期间,台中监狱仍将派员查看陈水扁病情变化,以便为后续办理终止或展延保外医治提供依据。

  保外就医非无罪释放

  台当局法务部门表示,陈水扁获准保外就医,是“矫正署”依“监狱行刑法”等规定以医疗为目的的暂时性释放,病况稳定后仍须回监服刑。陈水扁犯罪事证确凿,经法院三审定谳,被查扣的巨额资产也证明他的贪渎程度,其保外就医并非无罪释放,更非其案件有冤获得平反。

  陈水扁2000年5月至2008年5月担任台湾当局领导人,任内爆发多起贪腐弊案。2008年5月卸任,同年11月即因涉嫌公务机要费贪污、洗钱等重罪被收押,后又因龙潭购地弊案、陈敏薰卖官案受贿、元大金并购复华金受贿等案,被合并判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