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志愿者陈岩诈骗罪判三缓三 退赔12万

19.11.2013  11:18

退赔诈骗所得12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15日宣判,诈骗罪成立,陈岩表示不上诉

判三缓三

罚金一万

陈岩不上诉

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陈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参与陈岩案件审理的一名法官称,面对判决结果,陈岩当庭表示不上诉。

因在地震中的突出表现而被称为“最牛志愿者”的陈岩卷入诈骗风波,于今年5月被公安机关刑拘,并被依法逮捕(成都商报曾连续报道)。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陈岩涉嫌诈骗一案11月15日进行了宣判,陈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这个判决结果是在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生成的:案件审理期间,陈岩亲友代其向被害人刘某退赔了诈骗所得12万元,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庭上,陈岩当场自愿认罪:“我没能力解决刘某女儿女婿的编制,我在给刘某的短信里面编造了这12万元的用处,因为这12万元被我花出去了。

审理查明

陈岩诈骗12万元事实成立

自今年6月8日,陈岩因涉嫌诈骗罪被德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逮捕后,今年9月17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陈岩涉嫌诈骗罪,向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月8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上,公诉方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书证等证据,经过审理,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认为,陈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12万元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当庭认罪

退回被害人12万元获谅解

在开庭审判时,面对公诉方提供的证据,陈岩当庭自愿认罪,承认了自己诈骗12万元的犯罪事实。

旌阳区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陈岩在庭上供述称:“2010年底,刘某找到我想通过我为她的女儿和女婿安排正式工作,大概3个月后刘某主动拿了2万元给我叫我感谢领导,我通过自己的关系将二人安排当志愿者,后来我又以需要沟通关系为由,骗取了刘某1万元。三四个月后,刘某常给我打电话喊我解决编制的事情,我喊刘某直接再拿8万元给我就不要管了,我来处理这个事情。刘某就通过银行转账打给我妻子7万元,我妻子将7万元交给了我。再过了一个月后,我又骗了刘某2万元。我没能力解决刘某女儿、女婿的编制,我在给她的手机短信里面编造了这12万元的用处,内容是我编造的,因为这12万元被我花出去了。工作编制没有解决,所以编造借口给刘某一个交代。

除了当庭认罪外,案件审理期间,陈岩也通过亲友,代他向被害人刘某退赔了诈骗所得12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鉴于此,被害人请求法院对陈岩从轻处罚。

判决后第二天曾回家

待了不到5分钟就走了

15日宣判后,被判缓刑的陈岩被当庭释放。而据陈岩的母亲周百会称,11月16日(宣判第二天),陈岩曾回过老家一趟,但待了不到5分钟即离开了。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陈岩的老家———大英县智水乡斩龙垭村,见到了陈岩的父母。陈岩的母亲周百会回忆说,当时正值中午时分,她正在家里做饭。“两个小伙子突然来到家里院子里,我出来一看,一个是陈岩,另一个我不认识,陈岩说是他的朋友。

周百会说,陈岩提了4瓶白酒以及一些糖果、三瓶饮料,买了一沓纸钱,见了她的面,陈岩也没有说话,把东西放在堂屋后,陈岩即到屋后爷爷的坟前烧了一沓纸,之后再次回到院子里。“我喊他进屋坐会儿,他说不坐了。我喊他吃了饭走,我家里还有一块肉,准备弄点饭,他说,妈,不吃饭了,我马上要走。

沉默了一会后,周百会数落起陈岩来。“我说你这个娃娃,红红绿绿一个人,好日子你不过,偏要往污泥坑里跳。你让妈走路都抬不起头来啊。”周百会说,面对她的数落,陈岩也没有说话。

很快,陈岩就走了。“他就在院子里站了下,连板凳都没坐,5分钟都不到,他就说,我还有点事,要先走了。”周百会说,陈岩也没有说自己要去哪儿。

周百会说,陈岩没有向父母提起有关案件的任何细节,老两口甚至连案子判下来了都不知道。“我看到有个我不认识的小伙子和他一起来,我还以为那是便衣(警察),在坐牢之前,带他回家再看一眼。

至于陈岩是如何还清那12万元的,周百会夫妇也称不清楚。“他没有向我们要过钱,我们也不知道这件事。

新闻链接

11年前,曾因诈骗罪被劳教

事实上,这并不是陈岩第一次因诈骗而受惩罚。早在11年前,陈岩就因为诈骗罪被劳教了1年6个月。

陈岩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02年8月10日,成都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证实,陈岩曾于2002年因诈骗被劳教1年6个月,但刑事判决书上并没有写明具体的诈骗细节。

陈岩一案一审判决,但南京的戴女士还在奔走,对于判决结果她并不知情。汶川地震发生后,戴女士到灾区参与志愿者活动。2010年7月,陈岩要戴女士借给他19万元,并承诺短时间还钱。“当时他名片上显示是一家公司经理,说做生意缺钱。考虑到当时他是抗震救灾英雄,所以答应了。”戴女士回忆,她通过其银行账户汇款19万元到陈岩账户上,并在汇款用途注明:短期借款。然而,陈岩收到钱后便再也没有下文了。

直到2012年8月22日刘某一家报案,戴女士才着急了。“我先后到南京警方和德阳警方报案,目的还是为了追回被骗的19万欠款。”戴女士介绍,因为诈骗证据不足,南京警方没有立案,而德阳警方称戴女士“被骗”一事只是协助南京警方,故未立案。

昨日,从成都商报记者口中得知陈岩诈骗罪名成立,被判三缓三。戴女士表示,目前,她正在搜集证据,“找到证据我会再举报他。”(记者 胡挺 王明平摄影记者 鲍泰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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