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明任资阳市副市长、代理市长(简历丨图)
原标题: 资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10月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命陈吉明为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接受邓全忠辞去资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陈吉明为资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存志、杨坤伦、王力、文岳,秘书长曹骏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邓全忠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的议案、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邓全忠辞去资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陈吉明同志任职的议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吉明同志任资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陈吉明在会上表示,一定倍加珍惜为资阳人民服务的机会,全身心融入资阳、扎根资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市政府一班人,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为资阳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不懈努力。并郑重承诺,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政府职责。二是全力以赴推动发展。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保持专注发展定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始终不渝改善民生。时刻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加快幸福资阳建设,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指数。四是身体力行真抓实干。带头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认认真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五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奇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孙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处、中心负责人、调研员、副调研员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王晓明应邀列席会议。(记者 杨佳鹭)
陈吉明简历 :
陈吉明,男,汉族,1962年5月生,四川富顺人,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
1980.09—1984.07 四川财经学院农经专业学习
1984.07—1987.10 自贡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6.11—1987.10下派焊条厂任办公室副主任)
1987.10—1991.03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处科员、副处长
1991.03—1995.06 自贡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1.02—1992.01下派荣县农王乡任党委副书记)
1995.06—1997.11 自贡市交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1997.11—1998.03 自贡市自流井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1998.03—2000.12 自贡市自流井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0.12—2001.07 自贡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01.07—2003.02 自贡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03.02—2008.08 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1.09—2004.06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8.08—2014.09 自贡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4.09— 资阳市委副书记、提名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