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加强重点文物的抢救、维修和保护。完成了桃坪羌寨、筹边楼、黑虎碉群抢救维修及文物征集、馆藏文物修复等工作。目前,全州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9处、省级62处、州级54处,国家珍贵文物897件。⑵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制定了全国藏区第一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着力构建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保护名录,目前,共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1项、代表性传承人79名,“羌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为“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藏、羌碉楼与村寨”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⑶依托大九寨、大熊猫、大草原、大冰川等旅游品牌,不断加强文化交流。组织参加“上海世博会”、“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俄罗斯中国年“魅力四川•四川文化月”等活动,搭建阿坝对外交流桥梁。⑷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深度挖掘民族文化,创作《藏谜》、《羌魂》、《觉囊梵音》等一系列舞台艺术精品文化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