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激发乡村教师队伍活力 全力推动教育精准扶贫

14.04.2016  09:44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保障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阿坝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阿坝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力求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高乡村教师质量来实现乡村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从而全力推动教育精准扶贫有力实施。

  截至目前,阿坝州共有乡村教师6294人,占全州中小学专任教师的61%。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于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精准扶贫的各项要求,为切实发挥教育对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阿坝州立足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这3个核心问题,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主要从师德建设、培养模式、补充渠道、生活待遇、管理改革、能力素质、激励机制、各级责任等8个层面提出了有力的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教师培养力度,使乡村教师“下得去”。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依托阿坝师院加强本土化培养,重点为乡村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寄宿制等学校确因学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按《劳动合同法》招用补足相关人员。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除高中教师外,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乡镇及以下)工作经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需要统筹实施派遣任教。凡在城镇中小学校任教满9年的教师,应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

  二是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使乡村教师“留得住”。认真落实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严格按岗发放。严格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目前,我州兑现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均每月为400-800元,惠及农村教师6294人;兑现1500米以上乡镇人员临时岗位补贴每月为400-1000元,兑现乡镇人员工作补贴每月为200-600元。充分考虑村小、教学点、寄宿制学校以及农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学校的特殊实际,教职工编制配备予以倾斜。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认真落实省关于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教师的鼓励政策,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予以倾斜的政策。州委、州政府每两年通报表扬10名“阿坝州十佳乡村教师”,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是保证乡村教师素质水平,使乡村教师“教得好”。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传、考评、监督、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利用“行动计划”教师专项培训经费,分类分层实施乡村教师校长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和州内师范学院(校)建立“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大“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双语”教师的专业水平,切实培养一批“双语”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