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阶梯气价确定 月均用气41方以内家庭气价不变

25.12.2015  22:5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蒋君芳) 备受成都市民关注的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12月25日,记者从成都发展改革委获悉,目前成都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方案已通过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基础水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水量0-216立方米/户表·年,终端水价2.9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217-300立方米/户表·年,终端水价3.8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30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终端水价6.46元/立方米。

基础气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气价。第一阶梯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1.8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2.2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气价为2.84元/立方米。

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4人  超过可申请

阶梯水价、气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都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户凭户口簿、居住证,分别每增加一人可申请增加水量51立方米/户表˙年、气量65 立方米/户表·年。

此前听证会上高票通过的方案中,第一阶梯水量为0-180立方米/户表·年,第一阶梯气量为0—420立方米/户表·年。相比之下,最终方案都提高了第一阶梯水量、气量的覆盖范围,第二阶梯最高线和第三阶梯未发生变化。此外,阶梯水价的最终方案与听证会上获得更多支持的方案二相比,超过人口基数后每增加一人可申请水量也有所增加,此前听证方案为37立方米/户表·年。

实施范围 中心城区一户一表家庭

据了解,本次阶梯水价、气价的实施范围为,成都市中心城区供水范围内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用水、用气户。居民家庭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确定,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无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气表为单位。

阶梯水价、气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内可累积、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年度结算时,分别以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抄见水量、燃气经营企业累计抄见气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