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盗私藏两支火药枪 江油一村民被判缓刑
22.06.2014 21:29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四川日报网消息(兰有斌 记者 刘春华) 江油市村民彭某某居住的房屋离其他村民远,自己家里又喂养了很多家禽,为了防盗,他私藏了两支火药枪,但却为此触犯了法律……
彭某某年过六旬,和老伴居住在江油市文胜乡仁和村。这里山高路远,人户稀少,生活条件极为艰辛。近几年来,彭某某为了致富,在家里饲养了很多家禽,因为自己家离邻居家远,如果有小偷无人照应,为了防盗,他将祖传的两支火药枪翻找出来,挂在墙上,随时准备对付小偷。
今年2月,江油市警方接知情人举报后,从彭某某家里查获具有致伤力的火药枪两支。彭某某因此被逮捕,并被公诉机关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江油市法院受理后,审判法官会同检察官前往彭某某所在地,走访了派出所民警和村组干部,了解到彭某某家居住的地方比较偏僻,距离其他村民的家较远,家里喂养了很多家禽,持枪支的目的是防盗需要,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江油法院认为,彭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因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6月13日,江油法院依法对彭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一审宣判后, 彭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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