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霾污染防治、高速公路条例列入今年川立法计划

21.01.2014  11:57

  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也将于今年内立法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计划》出台,其中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10件,省政府规章项目10件。此外,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10件,调研论证项目26件。

  灰霾污染、城市消防列入立法计划

  在2014年立法计划中,地方性法规项目10件包括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修正)、四川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正)、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正)。

  10件省政府规章项目包括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城市消防规划管理规定(修订)、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四川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办法、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四川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正)、四川省旅游景区景点讲解人员管理办法(废止)、四川省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废止)。

  此前,在省政府就2014年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时,共收到公众投票22万多票。《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为地方性法规中得票最多,获得10681票。省政府规章项目中,《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得票最多。

  人口计生条例修订

  等待提请审议

  同时,在省政府2014年立法计划中,11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包括6件地方性法规和5件省政府规章项目,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四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修订)、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修订)等都在此列。

  26件调研论证项目中,包括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四川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修订)、四川省禁毒条例(修订)、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四川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

  ■立法要求

  涉及群众利益 要开座谈会听证会

  对于省政府2014年立法计划,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部门要落实起草工作责任制。同时,扩大群众参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省政府办公厅还要求,健全落实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开展立法前的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在提请政府审议前征求省政协意见,开展立法协商。记者胡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