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防止借创新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29.04.2016  11:33
核心提示:及时查处新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严防此类非法活动蔓延、扩大。   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出台私募基金监管条例,在《   及时查处新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严防此类非法活动蔓延、扩大。

 

  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出台私募基金监管条例,在《证券法》修订中对股权众筹作出规范。

 

  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非法发行股票或私募基金、以股权众筹名义非法集资等活动的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力度。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昨日在京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证监会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下称“打非局”)副局长刘云峰在会上发言表示,下一阶段,证监会打非局将着重开展三方面工作,以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包括:及时查处新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防止借金融创新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

 

  刘云峰表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大案要案频发,防范非法集资的工作任务仍然艰巨。证监会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以及联席会议的工作安排,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非法集资的防范处置工作。

 

  他介绍,下一阶段,证监会打非局将主要开展下述三方面工作,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一是及时查处新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对采取新形式进行的非法发行股票活动,密切关注、认真分析、准确判断,及时进行性质认定,并移送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查处,严防此类非法活动蔓延、扩大。

 

  二是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出台私募基金监管条例,在《证券法》修订中对股权众筹作出规范,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引导金融创新活动规范发展,同时防止借金融创新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三是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非法发行股票或私募基金、以股权众筹名义非法集资等活动的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力度,提高投资者对非法集资的风险辨识、风险防范能力。

 

  刘云峰在会上介绍,近年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协调、督导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疏堵结合,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成绩斐然,201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下发后,证监会按照工作部署和分工推进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具体包括:严厉打击以非法发行“原始股”及以股权众筹等名义开展的新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组织对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排查风险,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私募基金、股权众筹等新型金融业态;组织对私募基金行业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P2P业务的情况进行风险排查,全面清理规范场外配资活动,配合地方政府开展以私募基金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专项整治工作;处理昆明泛亚等地方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及时提示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债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揭示非法集资风险及特征,提升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

 

  刘云峰还在会上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应通过合法的机构进行,投资者应提高警惕,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等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