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环卫扶送老人有奖 遇讹诈单位帮忙打官司
获奖者张庆良(左)帮摔倒者推车回家
核心提示
环卫工热心帮助他人奖励10分,扶送倒地老人的奖励10分,拾金不昧奖励20分,见义勇为奖励50分(1分奖励现金10元)。
扶老人遭到讹诈,单位出面打官司,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败诉赔偿。
如果遇到有人摔倒,到底扶不扶?近年来,这个小问题困扰了很多人,并成为一个难解的社会难题。扶,担心被讹;不扶,良心不安。
今年11月,阆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出台相关文件,鼓励环卫工人能够主动扶起摔倒的老人,并给予一定奖励。为打消环卫工人的“扶人”疑虑,文件中还特别说明:由此引发的官司问题全部由本单位负责。近日,当地一名环卫工就因为扶起一名骑车摔倒的老人,而获得100元现金奖励。
首例获奖者:
环卫工扶送老人奖100元
阆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出台的《环卫处管理人员工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文规定,环卫工热心帮助他人奖励10分,扶送倒地老人的奖励10分,拾金不昧奖励20分,见义勇为奖励50分,被表扬的一线环卫工人,将按照1:10(1分10元)的比例获得现金奖励。该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阆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最新一期的《督查情况通报》中,环卫工张庆良因主动帮忙扶起骑摩托摔倒的老人,并扶送其回家获得100元现金奖励,而其所在的路段也获得10分奖励,与绩效工资挂钩考核。这也是该《办法》实施一个月以来,当地第一个因“扶人”获奖励的环卫工人。
65岁的张庆良向成都商报记者回忆,11月28日下午4时许,他正在阆中城区校场路打扫街面清洁,突然,一位骑摩托的老人在距自己4米左右远的地方摔倒。“摩托车压在他的腿上,我丢了扫把,过去先把摩托车扶起来,再把他扶起来。”张庆良说,由于自己不会骑车,打听清楚对方的家庭住址后,便帮着老人将车子推回小区。在送老人回家的途中,张庆良遇到了阆中市环卫处督查股股长柯建,后者还为二人合影。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当天骑车摔倒的老人王正伟,他证实确有此事:“这件事很让我感动,我当时拿了两百块钱给他(张庆良),但他不要,真的很感动。”
出台奖励政策
希望更多的人主动“扶人”
环卫部门为何出台《办法》鼓励环卫工人“扶人”。阆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业务督查负责人黄在海的解释很简单:鼓励更多的人主动扶人。
昨日,黄在海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当地环卫工人有1000余人,分布在各条街道,城市里的大大小小的事情,环卫工人基本上都能第一时间发现,而当地环卫工人做过很多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主动扶摔倒老人的好事。另一方面,尽管当地环卫工还没有遇到过“扶人”被讹的案例,但类似新闻不少,以致于一些普通市民对摔倒的老人敬而远之。出台《办法》就是希望鼓励一线环卫工人“扶人”,用政策的形式让环卫工人彻底放下顾虑,同时也希望借此能呼吁更多的人对扶人不再避而远之。
“出台这个文件前,我们也经过多次开会讨论,毕竟经常有‘扶人’被讹的新闻发生。”阆中市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负责人傅开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虽然《办法》中规定“扶送倒地老人的给予10分奖励,但即使扶的不是老人也可能会奖励,而且,如果“扶人”的事情比较重大,给予的奖励可以更高。
万一被讹咋办?
单位为扶人者“撑腰”
尽管环卫部门已出台明文规定鼓励“扶人”,但阆中的环卫工心存疑虑:如果真的遇到被讹的情况,怎么办?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阆中城区走访发现,多名环卫工人表示已知道“扶人”将获奖励的规定。负责阆中市人民医院路段的一名环卫工说出了自己的疑虑:虽然现在出台了办法,但真遇到扶人被讹的事情,万一没有人愿意作证,后果还得自己负担,甚至可能会因此丢了工作。她坦言,自己曾亲眼目睹过两次行人摔倒无人扶的情况。“毕竟这种事情(扶人被讹)经常听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对此,阆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业务督查负责人黄在海表示,为彻底打消环卫工“扶人”的疑虑,出台的《办法》中也做出了说明:“由此(扶人被讹)引发的官司问题全部由单位负责。”
阆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单位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如果环卫工“扶人”牵扯到诬陷、诈骗、勒索等事情打官司,都由单位出面解决。
如果打官司输了涉及到赔偿呢?上述负责人说:“既然单位已经承担了,就不可能由环卫工去承担,只要环卫工人做得对。”但他同时也表示,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麻烦,环卫处也专门提醒环卫工人们,在扶摔倒者的时候,最好是叫周围的人做个见证。 成都商报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