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法制委法工委赴南充开展《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立法调研

13.03.2018  15:21

  3月7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深入南充市、阆中市就《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新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达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等参与调研。

  

  

  

  

  

  调研组先后与南充市人大、阆中市人大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并深入阆中古城核心保护区进行现场调研。调研组走进街道、社区,与社区居民、阆中本地专家学者进行座谈,听取《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的修订以及有关阆中古城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朱新华主任在立法调研座谈会中指出《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对阆中古城的保护、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法治力量;此次修订工作要提高到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提高到文化自信的高度,提高到为子孙后代传承宝贵文化遗产的高度;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好保护规划,创新管理制度,推动阆中古城一体化保护。他指出,《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的修订,作为2018年十三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议案,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此次调研中各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梳理,合理采纳,进一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做好条例的修订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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