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交警提醒:超标电马儿9月1日起不再注册登记

25.08.2015  19:09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杨丹 赵万东 记者 张根)今日,记者从阆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9月1日起,全省将不再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为做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收尾工作,阆中交警发布《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收尾工作的通告》。

  据悉:通告内容主要包括2015年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将进入检查整治阶段,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再受理注册登记业务;从9月1日起阆中交警将加大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规加装太阳伞、违反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严管重处,决不手软。

  届时未经注册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严禁上道路行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公安交警将依法扣留;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对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阆中交警希望通过媒体平台进一步提请广大市民抓紧在8月31日前,前往阆中交警大队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