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一市民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被行拘10天

13.12.2013  13:44

       

  四川新闻网南充12月13日讯(特约记者佘可) 今年7月底,一个名为“阆中今天被抢了几部小车?报案警察不立案还动手打人”的帖子发在百度帖吧阆中吧上,被广大网民热议,也将阆中市公安系统推上了风口浪尖。经查明,该帖是阆中市民庄某按照自己朋友李某某向自己口述的内容而发。近日,阆中市公安机关对涉嫌违犯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李某某给与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李某某,现年33岁,沙溪办事处盘龙村人,去年8月18日通过成都鑫合意担保公司,在阆中市华智汽贸通过首付3万元的按揭形式购买了一辆价值10万元的雪佛兰科鲁兹小汽车,并约定剩下的款项将按每月交付2100元的形式进行分期付清。但自今年开始,李某某由于手中拮据,拿不出钱来偿还欠款,截止7月已经有3个月未能支付车款,此时尚欠下车款4万元。

  7月23日下午2点,鑫合意担保公司工作人员给李某某打电话,要求与其见面商谈余款的支付方式。见面后由于李某某表示无钱偿还,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随后将车开走,并表示在其偿还欠款后方能归还。心情极度郁闷的李某某在经过苦苦思考后,想出了一个“妙计”,希望能通过报假警,通过公安机关施压追讨回汽车。

  随后,他于7月23日下午4点来到沙溪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车当天下午停放在滕王阁公园,后被人偷走。但面对办案人员的相关询问,李某某极为心虚,他以民警应当去破案,而不应该问他太多为由大闹派出所,并拒不回答询问,后他以朋友请自己吃饭为由离开派出所。当晚,李某某与朋友在商城路当歌歌城喝闷酒并喝醉。24日凌晨零点,觉得自己在派出所受到委屈的李某某来到沙溪派出所继续大闹。

  据办案民警介绍,当时李某借着酒劲,用双手抓住沙溪派出所网状的铁门进行推搡,派出所民警对其行为进行阻止,该李不停劝阻,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后被派出所民警约束至酒醒。

  尔后李某某被自己的妻子接回家中。回家后,他打开手机QQ与好友庄某聊天,并通过电话向庄某进行诉苦,歪曲事实,称自己的车被盗,报案却无人受理,还被值班民警殴打。庄某当晚凌晨2点多在百度贴吧阆中吧发布了一条名为“阆中今天被抢了几部小车?报案警察不立案还动手打人”,在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后来,李某某和庄某因畏惧处罚逃往成都等地避祸,本月月初,回到阆中的李某某被阆中市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李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阆中市公安局依法处行政拘留十日。通过教育,李某某对自己所犯行为供认不讳,他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嫌疑人李某某表示,我在网上虚构事实,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现在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庄某目前仍然在逃并未归案,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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